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設備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8-16 09:10:57 點閱:128
一、旨揭計畫申辦時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6月15日止。 二、申辦對象: (一)個人借閱證:本縣縣立各級學校學生、教職員及學生家人。 (二)團體借閱證:編制內正式及代理教師。 三、如有意申辦借閱證者,請洽教務處註冊設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