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4-14 11:40:29 點閱:540
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重要作業時間如下,細項請參閱簡章及報名工作注意事項:
(一)初審報名:110年4月13日(星期二)至4月14日(星期三)。
(二)提交學術性向【管道二】及身障學生服務需求申請表: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班前。請受理本項報名資料學校於報名當日先行電話聯繫本府承辦人,並掃描電子檔寄至電子信箱「ca8211ca@email.chcg.gov.tw」,俾利安排審查會議。
(三)提交學生初選報名名冊:1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由各校特教推行委員會審查完畢及確認無誤後即可提交)。
(四)公告初審報名結果、提交鑑定申請表影本及報名費用:1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
(五)初選鑑定:110年5月22日(星期六);初選結果公告:110年6月1日(星期二),請各校彩色列印並寄送鑑定結果通知書。
(六)複選報名:110年6月9日(星期三);複選鑑定:110年6月26日(星期六);複選結果公告:110年7月5日(星期一),請各校彩色列印並寄送鑑定結果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