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設備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9-08 09:08:15 點閱:371
一、旨揭計畫申辦時間:自109年9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二、申辦對象: (一)個人借閱證:本縣縣立各級學校學生、教職員及學生家人。 (二)團體借閱證:編制內正式及代理教師。 三、欲提出申請者,請將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團體借閱證申請表等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