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資訊 / 張貼者 註冊設備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7-10 16:10:10 點閱:147
一、113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適用自114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競賽應於114年4月25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競賽活動成績應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公布,且應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前繳交競賽活動成績證明至國中端,始得採計。 二、本件同步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s://sites.google.com/chc.edu.tw/k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