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學資訊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8-29 13:01:45 點閱:25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教育部國教署)112年 8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99595號函及教育部國教署 「111學年度教學正常化學校檢核機制及課後輔導鐘點費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按「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第2款之規定,學校為達成正常教學目標,應針對教學正常化研擬具體措施、訂定計畫,於學校網站首頁適度公布相關資料, 並落實校本督導與查核機制。
三、相關資料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