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幹事
張貼日期: 2020-03-05 16:20:20 點閱:303
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3月4日府教網字第1090071924號函,節略附件:「應使用單位配發之電子信箱收發公務所需資訊,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進行公務郵件收發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