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2-26 19:39:13 點閱:261
一 、學校作為
(一) 一般性
1. 視需要 成立校園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緊急應變 心理輔導小組,研商 相關輔導事項 ,建立預防與處置機制。
2. 蒐集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疫情防治相關資訊,利用校務會議導師會議 、學校 網站 、學校官方臉書等管道 ,提供教職員工生正確防治措施,建立其正確認知與態度。
3. 透過 致家長 學生 一封信 、 通知單 、文宣、 手機簡訊 或 line 群組 訊息等方式 ,提供家長有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疫情及防治資訊。
4. 設置求助諮詢專線及諮詢電子信箱 ,並讓師生清楚知道學校求助窗口減少恐懼,並提供電話或線上諮詢服務;必要時,實施個案及團體輔導,提高學生情緒處理能力及面對事件壓力或恐慌心態的因應方法。
(二) 特殊性
1. 對於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無法如期返校就學之學生 含中港 澳 入境學生 )),應提供彈性修業機制。對因此請假或導致課業落後之學生,於返校後應提供其團體輔導或個別輔導。
2. 留意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出席狀況,確實瞭解其請假事由。若在學校有身體不適者,可 通報當地衛生局或 撥打 1922 防疫專線電話 協助轉診 。
3. 校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有經衛生單位 確認為疑似或確定病例 ,應立即以傳真或電話通報教育主管 機關 及衛生機關 ,並於 24 小時內至 「教育部 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 處理中心資訊 網 」 進行通報
4. 經衛生單位確認為疑似或確定病例,或依衛生單位規定進行隔離之教職員工及學生,重返學校上班或上課後,應留意其上班或上課情形。
心理 或精神有異常狀況者,應儘速通知學生輔導相關單位 。
5. 學生家庭如因疫 情影響其家庭經濟者,請落實社會安全網通報作業上網至衛福部社會安全網-關懷 e 起來網站完成通報,連結社政資源提供必要之協助。
二 、導師作為
(一) 一般性
1. 強化導師功能,以掌握學生出缺狀況,瞭解學生缺席原因,各級學校導師應利用導師時間,對學生進行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班級輔導工作。
2. 建立班級通報的系統,以鼓勵班級幹部主動關注並報告同學之動態,尤其是異常狀態。
(二) 特殊性
1. 建置班級支援網絡或組成學生互助群組,提供需要協助同學之社會資源及相關資訊,讓學生清楚知道在遇到困難時該如何或向何人與何單位求助。
2. 經衛生單位確認為疑似或確定病例,或依衛生單位規定進行隔離之教職員工及學生,其重返學校應營造「溫暖接納」氣氛,避免產生排斥狀況。
三 、輔導單位作為
(一) 執行校內防治
1. 依 規定進行隔離之教職員工及學生 含中港澳 入境學生 )),得以電話、書信、 E MAIL 或網路通訊等管道進行心理輔導,或提供其他相關心理支持。
2. 對經衛生單位確認為疑似或確定病例者,或依 衛生單位規定進行隔離者之班級其他學生,應進行團體輔導或個別輔導 。
3. 以通知單或手機簡訊、 line 群組訊息等或學校網站主動向家長說明因應措施並公布疫情處理狀況 ,並應提供家長及學生電話諮詢輔導服務 。
4. 如教職員工生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故,應視情形進行必要相關人員之心理 輔導。
5. 學校應就已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列冊,優先列為認輔對象,必要時應對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家庭,提供相關問題解決之諮詢服務,減少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發生,提升學生及家長心理素質。
(二) 連結校外防治
1.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心理狀況,經校內介入性輔導仍無有效協助,必要時應轉介醫療機構處理。法有效協助,必要時應轉介醫療機構處理。
2. 執行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心理輔導工作,必要時,得結執行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心理輔導工作,必要時,得結合合本部及各直轄市、縣本部及各直轄市、縣((市市))政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政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等等資源資源((如如附表附表)),,並得請求其他機關並得請求其他機關((構構))協助。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