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9-01 12:38:42 點閱:138
一、獎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5000元整。
二、申請資格: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不得申請。
三、申請所需文件:
(一)申請書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註冊章,如無註冊章則出具在學證明)
(三)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
(四)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二擇一
1.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鄉鎮市區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學校至多推薦2位)。
四、校內申請期限:111年9月30日星期五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