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8-17 15:21:26 點閱:227
一、如本校學生及學生家人有意願辦理彰化縣公共圖書館「個人借閱證」,請填寫「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為一館辦證,全縣公共圖書館通行,已持有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者,不再受理申辦。
二、如本校教師有意願辦理「團體借閱證」,請填寫「團體借閱證申請表」,團體借閱證可借閱圖書最多400冊,借期60天。每位教師限辦1張,證件有效期限為1年,有效期限屆滿時,申請人應持身分證及服務證或服務證明文件臨櫃辦理資料更新。
三、申請表單請於111年10月3日(一)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俟資料彙整後將統一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