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19-10-23 20:33:06 點閱:278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8年10月18日府授教終字第1083100923號函及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二階段修正,修正項目為原住民族語朗讀部分,業公告於「朗聲四起」網站(https://alcd-con.tw/alr/)。
三、另縣府以108年10月15日府教社字第1080360869號函公告之閩南語朗讀教師組及社會組題目,尚有部分更新,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08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uage108.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