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設備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3-16 11:39:03 點閱:109
一、為達「適性揚才」目標,協助因家庭因素無法獲得培育機會之學子,得以持續發展其專長,特訂定本計畫(如附件)。 二、補助對象:就讀於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及公私立國中之學生,曾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項目為主,(其他未能納入專項者,由評審委員會內討論)成績優良者。 三、補助金額:本計畫每位學生核撥上限為16萬元整。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計畫。